【政策原文】上海三部委联合印发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

上海市统计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(沪统字〔2026〕7号),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为依据,精准监测上海银发经济产业发展动态。

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的通知

沪统字〔2026〕7号


通知正文

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》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《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要求,市统计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联系人及电话:

市统计局:冯晓华 53851548

市民政局:陈振宇 23111675

市发展改革委:施明侠 23113977

上海市统计局
上海市民政局
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6年2月13日


附件: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

一、编制背景与目的

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精准监测上海银发经济产业发展动态、加快推进上海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产业体系现代化建设,本分类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7)为核心编制依据,结合上海实际,制定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。

二、编制依据

  • 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1号)
  •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《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沪府办发〔2024〕23号)
  • 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7)

三、分类范围说明

本分类所称银发经济,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群体(通常指60岁及以上人口)在养老照护、医疗健康、老年用品、文化娱乐、金融理财、智慧适老等方面的需求,所产生的生产、经营、服务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称。

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结合上海银发经济发展实际,在国家框架基础上进行了本地化拓展,着重突出上海在以下领域的产业优势与发展特点:

四、主要分类领域

(一)养老照护服务

包括机构养老服务、社区养老服务、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等。重点统计养老机构(养老院、护理院)、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、长者照护之家、老年日间照护机构、助餐助浴上门服务等经营主体及其服务产出。

(二)老年医疗健康服务

涵盖老年病医院、老年康复医院、护理院及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机构,包括老年病临床研究、抗衰老产业、老年健康体检等医疗健康服务类型。

(三)康复辅具产业

统计轮椅、助行器、假肢、矫形器、助听器、助视器等康复辅具的研发、制造、销售、租赁及维护服务,兼及智能可穿戴养老监护设备、健康监测产品等新兴产品类别。

(四)老年宜居与适老改造

涉及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、无障碍环境建设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、老年友好社区建设等建设工程及相关服务。

(五)老年文化娱乐与旅游

包括老年教育(老年大学、兴趣课程)、老年文体活动组织、老年旅游产品(适老化旅游线路、适老酒店)等。

(六)智慧养老与科技适老

涵盖智慧养老平台(居家安全监护、健康管理系统)、人工智能养老应用、养老大数据管理系统、无障碍出行(福祉车、爬楼机服务)等新兴业态。

(七)养老金融服务

统计个人养老金账户服务、商业养老保险、养老理财产品、养老信托等专门面向老年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类型。


政策背景

2024年1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》,这是我国首个以”银发经济”为主题的国家级政策文件,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银发经济统计监测体系。2024年12月,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提出22条具体举措,涵盖养老照护、康复辅具、老年宜居、文娱业态、智慧养老、养老金融、老年健康七大重点发展领域。

在此基础上,上海市统计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制定并于2026年2月印发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,旨在构建统一规范的银发经济统计标准,为精准掌握上海银发经济产业规模、结构和发展动态提供统计制度保障,推动上海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体系现代化建设。

上海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。截至2025年底,上海户籍老年人口超过560万,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35%。建立系统、科学的银发经济统计分类体系,是上海精准施策、有效监测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。


来源: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(www.shanghai.gov.cn)|文号:沪统字〔2026〕7号|印发日期:2026年2月13日

本文为政策原文整理,如需查阅完整PDF文件,请访问上海市统计局官网(tjj.sh.gov.cn)。

附件下载:

《上海市银发经济统计分类(2025)》PDF全文下载

发布者:猫头鹰养老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seniorhousing.cn/%e3%80%90%e6%94%bf%e7%ad%96%e5%8e%9f%e6%96%87%e3%80%91%e4%b8%8a%e6%b5%b7%e4%b8%89%e9%83%a8%e5%a7%94%e8%81%94%e5%90%88%e5%8d%b0%e5%8f%91%e3%80%8a%e4%b8%8a%e6%b5%b7%e5%b8%82%e9%93%b6%e5%8f%91%e7%bb%8f/

(0)
猫头鹰养老的头像猫头鹰养老
上一篇 2026年3月22日 下午9:53
下一篇 2026年3月25日 下午11:59

相关推荐

  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

    国办发〔2024〕1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银发经济是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,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,涉及面广、产业链长、业态多元、潜力巨大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,提高人民生活品质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就发展银发经济、增进老年人福祉提出如下意见。 一、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…

    政策法规 2025年5月8日
    3400
  • 金融政策发布:养老经营主体可获得贷款贴息

    关于印发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财金〔2025〕81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民政厅(局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商务主管部门、文化和旅游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、体育行政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民政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商务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、卫生健康委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…

    2025年8月14日
    4070
  • 关于印发《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》的通知

    民办发〔2025〕9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、金融监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、金融监管局: 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,健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,按照《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24〕19号)等有关规定,民政部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《养老…

    2026年1月10日
    6080
  • 七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

    民政部 国家发展改革委 公安部 财政部 中国人民银行 市场监管总局 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〔2024〕19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、金融监管局,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市场监管局、金融监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局、财政局…

    2025年5月14日
    7190
  •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

  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〔2013〕35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 近年来,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,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,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,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。但总体上看,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、市场发育不健全、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。当前,我…

    政策法规 2025年5月5日
    8390